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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永續能源跨域應用人才培育聯盟計畫 (校內申請至1/24)

「教育部辦理永續能源跨域應用人才培育聯盟計畫徵件須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4日臺教資(二)字第1100136935號函辦理。

二、本徵件須知旨為鼓勵大專校院及高中學校建構能源跨領域技術應用教育環境,培育永續能源跨域應用之專業人才,以回應社會淨零碳排的能源轉型需求,並落實綠電及再生能源科技應用,促進國內綠電及再生能源產業國際競爭力。

三、旨揭計畫採部分補助,經費編列、撥付及支用原則詳如所附徵件須知。

四、申請方式:
(一)旨揭計畫採部分補助,經費編列、撥付及支用原則詳如所附徵件須知。

(二)各聯盟中心以中心學校為計畫申請單位,同一中心學校至多申請1案,每一夥伴學校以參與2個聯盟為限。有意申請之單位請於111年1月24日(星期一)前回覆本校教發中心,如超過數量將另行協調。

(三)本案免備文,請於111年2月25日前至教育部計畫申請系統(https://cfp.moe.gov.tw/Login/MOELogin.aspx),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逾期未完成線上申請及計畫書電子檔上傳者,不予受理。(洽詢電話:(03)422-7151分機:37307,永續能源跨域應用人才培育計畫辦公室陳品方小姐)

五、本徵件須知及相關附件(含計畫申請書格式),可於教育部網站(首頁/認識教育部/教育部各單位/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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