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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海外人才歸國橋接方案(Leaders in Future Trends,LIFT 2.0)」第二梯次徵件(8/23止)

一、依科技部108年7月24日科部科字第1080049544號函辦理。
 
二、科技部為呼應海外人才歸國的期待,以及臺灣產學研各界對海外前瞻應用及稀有領域人才之渴求,打造海外人才與國內產學研機構之交流平台,促成海外學人返國貢獻所學,將其國際視野、科技研發新知、前瞻應用趨勢帶回臺灣,以達激勵產業創新,刺激技術躍昇之成效。
 
三、LIFT 2.0訂於108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舉辦「108年度第二梯次海外學人國內交流會」,預計邀請70位以上海外博士級(或同等)人才返/來臺參訪國家重大建設、國內產學研機構,並於活動期間舉辦北中南人才交流媒合會。
 
四、申請資格:
(一)年齡在45歲(含)以下(1974年1月1日後出生)。
(二) 學經歷資格(二擇一):
1、具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院校之剛畢業或近2年內最後一份有薪工作不在臺灣之國外大學博士學位者:以十大產業創新相關領域者優先。(綠能科
技、生醫產業、智慧機械、國防航太、新農業、循環經濟、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文化科技、晶片設計與半導體產業等)
2、具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院校之國外大學碩士學位且須具備人工智慧3年(含)以上相關國外工作經驗者。
(三)未符合第2點資格之國內大學博士級人才,如具3年(含)以上海外工作經驗,且目前仍在海外者,得申請LIFT2.0返臺交流;惟如通過審查,不補助返臺來回機
票,僅補助參加12天「海外學人國內交流會」之食宿交通。
(四)交流期間已接受科技部其他補助者不得申請本方案。
 
五、申請日期及方式:
(一)自即日起自2019年8月23日中午12時止 (台北時間)。
(二)至人才交流網站(https://lifttaiwan.stpi.narl.org.tw)完成使用帳號註冊,詳實完整填寫線上申請資料 (包含學經歷、自傳等),並上傳相關文件 。
 
六、檢附徵件辦法及相關海報各1式供參。
 
七、相關徵件問題,請逕洽LIFT計畫辦公室:林先生(電話:02-2737-7956)或林小姐 (電話: 02-2737-7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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