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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107學年度原住民學生助學金(10/30止)

一、本要點所稱原住民學生,係指就讀本校且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之在校學生。但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及碩士在職專班之學生。
二、本助學金倘申請人數超過名額,將依要點所列順序核給。
三、請符合資格之同學於107年10月30日前,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申請表所列之證明文件至生輔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承辦人及連絡電話:陳蘭怡小姐,分機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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