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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管系】104學年度財務管理碩士學分班(第15期)

一、報名資格:
凡具備下列條件者可報名本學分班參加甄試: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及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學院畢業得有學士或以上之學位,或具有報考研究所碩士班同等學力規定之資格者。
 
二、104學年度第一學期開設課程:
授課期間:104年9月21日~105年1月22日
 
開設科目 授課老師
全方位理財 王志瑋/蔡佳芬
固定收益證券分析 黃振聰/蔡維哲
財務管理理論與實務 廖源星
保險理論與實務  唐俊華/林俊偉
三、收費標準:
每學分新台幣肆仟元正,雜費每學期貳仟元正(未來每學年學雜費依該學年度新訂標準收費)。
 
四、報名方式及日期:
通訊報名或親自報名。報名時請填妥報名表,並附上:
1.學歷證件影印本。
2. 一吋相片三張。
3.報名費1000元可郵寄匯票(抬頭:國立中山大學)或ATM繳費。(請至http://140.117.13.70/OLPRS/pay.asp線上收款系統繳費,收款單位:財務管理學系;收款款別-會計科目:財務管理碩士學分班第15期-04DB15)。
4.通訊報名請以掛號郵寄(高雄市蓮海路70號國立中山大學財管系李懿真助理收)或親自報名(管理學院二樓CM2018室財管系辦公室)。
5.報名表填寫不全及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6.未錄取者恕不退還報名資料。
◎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五、甄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
1、個人基本資料
2、工作經歷證明(包括現在企業內之經歷)
3、學歷證明
(二)錄取標準:
由國立中山大學財務管理學系所組成報名資格審核小組負責甄選,採資料審查方式,以符合報名資格者為優先。
 
六、學分證明、抵免:
1. 學分證明:修讀科目成績及格者,由本校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
學分抵免:若考入本校研究所(在職)碩士班,依法取得學籍後,各系所得依規定酌予採認其已修及格之科目及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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