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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106-1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事宜

一、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業經102.12.17第138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修正後全文如附件一。
 
二、研究生學位考試流程圖如附件二。
 
三、各系所辦理研究生申請暨相關作業流程如下:
(一)審核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106年8月4日起至107年1月24日止,網址:http://selcrs.nsysu.edu.tw/edu_apply/edu_apply_login2.asp或可由本校教務處首頁行政專區之「學位考試申請系統(教職員用)」進入,審核完畢並列印「學位考試一覽表」送交註冊組。
 
(二)舉行學位考試及畢業離校:
1、學生申請核可後,方可進行學位考試,各系所列印「論文考試成績單」空白表,及「論文審定書 」空白表提供學位考試委員評分使用。學位考試後考試委員應明示論文修訂方向及要點,做為學生修改論文之依據。「論文考試成績單」除可由學位考試申請系統上網列印外,格式得由各系所自行設計,由各系所存查 。
2、本學期結束前(107年1月31日),各系所需將學位考試成績記載表送達註冊組。
3、學期中畢業離校之研究生,依「學生休退學畢業離校退費標準」,以學生簽領學位證書日期為計算基準日,得退還本學期所繳部份學、雜費(「學生休退學畢業離校退費標準」 請至教務處網頁查詢)。
 
(三)撤銷學位考試申請:本學期提出學位考試之研究生,若未能於107年1月31日前舉行學位考試者,學生須上網申請撤銷,由系所登錄並列印撤銷名單送交註冊組。
 
(四)緩送名單(僅適用於修業年限尚未屆滿之研究生):
1、本學期已完成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即論文考試及論文審查均通過者),因下列原因無法於次學期註冊日前(107年2月26日)畢業離校者,必須由系所上網登錄並列印緩送名單送交註冊組:(1)尚未達系所畢業要求(2)修習教育學程(3)出國交換/研修(4)教育實習。
2、本學期論文考試已及格之研究生,若未能於次學期註冊日前(107年2月26日)通過論文審查者,必須由系所上網登錄並列印緩送名單送交註冊組,惟僅限緩送至次學期結束日止。
 
(五)考試無效:
1、因前開第四點第二款緩送之研究生,未能於次學期結束前(107年7月31日)通過論文審定者,該次考試無效。各系所需上網登錄並列印「考試無效名單」送交註冊組。
2、本學期已完成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即論文考試及論文審查均通過),次學期註冊日前(107年2月26日)仍未完成應修課程或未符合系所學位考試相關考核者,該次考試無效。各系所需上網登錄並列印「考試無效名單」 送交註冊組。
 
承辦人員:教務處註冊組王純
聯絡電話:07-525200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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