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研發處】106-1本校「新進教師獎勵」申請(9/7止)

一、依據「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附件1)、本校「延攬及留住大專院校特殊優秀人才原則」、「延攬及留住大專院校特殊優秀人才實施辦法」之第六章「積極延攬及留任國內外優秀學者暨新進教師獎勵」及「延攬國內優秀學者暨新進教師獎勵要點」辦理。
 
二、敬請符合基本資格且有意申請之教師於106年9月7日(星期四)前填具「新進教師獎勵」申請表及成果表(附件2)並檢附相關申請資料紙本1份經系所主管及人事室簽章,若有申請本校租屋津貼補助者請再加會保管組後擲送本處辦理。另申請資料電子檔(申請人簽章即可)共2個檔案,請詳閱下列說明並寄至以下信箱(mychou@mail.nsysu.edu.tw)。
 
(一)申請資料全部[含新進教師獎勵申請表、成果表、完整著作目錄、重要論著抽印本(至多3本)、其他相關之證明文件]請彙整成一個10MB以內之PDF檔,俾利委員審查。
 
(二)「新進教師成果表」及其相關證明文件,另請彙整成一個PDF檔,俾利資料彙整。
 
(三)符合國內第1次聘任(請詳上述說明一辦法第六章第五十七條規定)且未獲宿舍分配者,得另申請租屋津貼補助,每個月上限1.5萬元,最多補助三年,申請案需送相關會議核定(請詳上述說明一原則第十條第三項第二款規定)。
 
1、申請本校租屋津貼補助之教師,請繳交下列申請資料至本校保管組,俾作未獲宿舍分配之依據。
(1)本校職務宿舍借用申請書。
(2)本校職務宿舍空戶申請進住登記表。
 
三、貴系(所)倘有專任新進教師於106年8月1日前未至人事室報到者,請協助轉知該教師申請旨揭獎勵。
 
四、相關辦法請至研發處網頁下載。(網址:http://ora.nsysu.edu.tw/files/11-1049-940.php)
 
五、本案聯絡人:研發處周美燕,分機2605。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