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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106-2學期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2/5-9止)

本校106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自107年2月5日(星期一)至9日(星期五)期間受理,請依說明惠辦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業經106.12.11第154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第三條:「各系、所、學位學程每學年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名額,以該系、所、學位學程當學年度教育部核定博士班招生名額百分之四十為限(如遇小數點得全部進位),並得於學院內流用。但各系、所、學位學程之核定招生名額不得全數以逕修讀博士學位方式錄取。 前項名額應包含於當學年度教育部核定學校招生總量內。」,修正後全文(如附件)。
 
二、學生申請程序:
(一)擬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即日起可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下載或逕至註冊組領填申
請書。
(二)持填妥之申請書於申請期間內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具學業成績資料。
(三)於期限前(2/9)將申請書連同副教授以上二人推薦函、歷年成績單及系所指定繳交之資料送達擬逕修讀博士學位系所提出申請。
 
三、系所審查程序:
(一)收到學生申請資料後,請確認申請書是否經註冊組填具學業成績。
(二)請召開系所務相關會議進行審查,並請將審查結果填註於學生申請書上,連同會議紀錄,送院長簽章後,於2月26日(星期一)前擲交本處註冊組。
 
四、本處彙整申請資料,簽請校長核定後,通過者自106年度第2學期開始逕修讀博士學位。
 
五、各系所本學期得招收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如附表一),若106學年度之招生名額已滿,得使用107學年度之逕修讀博士學位招生名額(如附表二),核准後於106學年度第2學期提前入學。
 
六、107學年度博士班招生簡章已載明招生名額含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預計於報名前公告已於106學年度第2學期提前入學之逕修讀博士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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