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本校博士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申請(4/30止)
一、依「國立中山大學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辦法」(如附件1) 辦理。
二、有意申請107年度出國研修之博士生(需先向科技部申請千里馬計畫,且獲核定後須於本年度10月1日前完成出國程序),請於107年4月30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檢送相關申請資料(請詳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至本校研究發展處彙辦,逾期不受理申請。
三、檢附獎助辦法及施行細則各1式供參,其申請表單置放於本校研究發展處網頁「相關辦法及表單」項下,請自行選擇下載運用。
承辦人員:研究發展處全球學術合作中心葉靜怡
聯絡電話:07-5252000-2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