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環安中心】107年度「一般安全衛生暨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8/21)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及第46條規定辦理,勞工(指校內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之教職員工)未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者,主管機關將處三千元以下之罰鍰;新進員工到職後、在職員工每3年應接受至少3小時一般安全衛生暨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二、教育訓練時間及地點:107年8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時於本校行政大樓五樓行AD5007會議室舉行。
 
三、本年度「一般安全衛生暨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參加對象為本校僱用從事工作而獲工資之新進及在職教職員工(3
年內尚未接受教育訓練者)。
 
四、請於107年8月20日中午12:00前,至本中心網頁最新消息(http://enviro-admin.oga.nsysu.edu.tw/bin/home.php?Lang=zh-tw)完成報名,本次報名人數上限為70人。
 
五、全程參加訓練人員,本校將登入學習時數3小時,並提供餐盒。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