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108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9/1-10/31)

教育部「108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期間自107年9月1日至同年10月31日止,請踴躍推薦對推展本土語言有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參加。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8月22日臺教社(四)字第1070142553B號函辦理,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1份。
二、推展本土語言具傑出貢獻之團體或個人,得由推薦單位主動舉薦或由有意願被推薦者向推薦單位申請推薦;屬同一單位之團體,不得相互推薦,爰本校不得推薦所屬系所或社團,併予敘明。
三、如有推薦之團體或個人,請填寫推薦表,並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07年10月15日前送人事室彙整,俾陳奉核定後送教育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