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教育部第63屆學術獎申請(12/7止)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0月23日臺教高(五)字第1070189228號函及「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辦理。
二、學術獎頒贈對象為國內積極從事學術研究,有重要貢獻或傑出成就並獲得學術界肯定者;其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應具本國專科以上學校或學術機構專職5年以上年資;另曾獲教育部學術獎者不得重複申請。
三、申請領域及獲獎名額:
(一)人文及藝術:2名。
(二)社會科學:2名。
(三)數學及自然科學:3名。
(四)生物及醫農科學:3名。
(五)工程及應用科學:3名。
四、每校每一類科推薦申請人數至多以3人為限。另因歷年來「人文及藝術類科」及「社會科學類科」申請案件較少,請相關系所鼓勵前述領域教師踴躍申請。
五、下列申請資料,均須提供紙本各1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
(一)中文、英文推薦書及英文簡介(curriculum vitae)(含Word格式電子檔光碟):請詳實填寫被推薦人之學歷、經歷、研究過程、在學術上曾獲得之各種獎勵情形及重要研究成果說明。
(二)送審著作:
1、請自行擇優選取代表著作至多5件(含PDF格式電子檔光碟1份)。
2、參考著作部分請以表列方式呈現,無須檢送著作。
3、去年度曾提出申請者,應註明新增之著作,俾利審查。無論得獎與否,送審著作不予退還。
六、敬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107年12月7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將申請相關資料送交研發處循行政程序辦理推薦。
七、檢附教育部來函、相關辦法及推薦書格式各1份供參或至教育部網站(https://depart.moe.edu.tw/ed2200/News_Content.aspx?n=5E9ABCBC24AC1122&sms=C227CFDC4553F3D5&s=F373A83F376A1C23)下載使用。
承辦人員:研究發展處研究資源組謝雅芬
聯絡電話:07-5252000-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