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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國家公園】108年度「補(捐)助研究生進行專題研究計畫」徵稿(12/31止)

一、依教育部107年11月8日臺教高(二)字第1070198449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對象:本校碩士班或博士班之非在職學生,並經指導教授推薦。以五名為原則,視經費情況而調整。
(二)原則:每人以申請一案為限,每案之申請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十萬元。
(三)項目:限專題研究計畫與太魯閣國家公園之自然科學、地球科學、生態保育、環境科學、動物、植物、人文史蹟、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環境教育、生態旅遊或災害防治等項目。
三、申請者應填寫申請書研究計畫書及其它相關文件(如附件二),另檢附太魯閣國家公園處來函參考(附件一)。申請書應由論文指導教授簽章,請於107年12月31日(星期一)前逕自送達管理處。
四、若針對計畫申請案件有相關疑義者,請逕洽該管理處業務承辦人陳綺鄉小姐(電話(03)862-1000轉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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