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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109年「鼓勵教師開設短期出國研修課程」申請(11/15-30)

一、依據107年10月17日本校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國立中山大學鼓勵教師開設短期出國研修課程補助要點」辦理。
 
二、申請日期:108年11月15日起至11月30日止,此次申請適用預計於109年1月至12月出國之課程。
 
三、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申請期限內,備齊下列申請文件後,逕送本校國際事務處學生交換事務組彙辦:
(一)申請表;
(二)課程計畫書(包含每日行程規劃、活動內容、國外大學簡介、參訪機構簡介及課程開課紀錄);如為新增課程,請附上各級課程委員會之會議紀錄;如為已開設課程,請檢附課程通過之相關紀錄。
(三)預算表。
 
四、 隨函檢附下列文件,請卓參使用:
(一)申請表;
(二)經費編列相關標準-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綜合保險費率表;
(三)本校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要點及本課程補助要點。
 
五、旨揭課程詳細資訊、申請文件表格及相關辦法歡迎至本校國際事務處網頁(http://oia.nsysu.edu.tw/p/404-1007-217405-preview.php?Lang=zh-tw)查詢及下載。
 
六、本案連絡人:國際事務處學生交換事務組張心玲小姐(分機2635;oia.exchange2@mail.nsys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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