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文化部】109年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申請(11/30止)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1月11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163403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臺灣與亞西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自即日起徵件至108年11月30日止(郵戳為憑),請公告並轉知所屬、鼓勵踴躍申請。詳情請參考該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
 
三、本案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袁先生,電話:02-8512-6717,電子郵件:lazurite@moc.gov.tw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