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第24屆國家講座及第64屆學術獎申請(12/25止)

一、依據「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及「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辦理。
二、教育部往年均於10月底來函公告受理申請,惟今年因故尚未來函。經電洽教育部,承辦人表示受理申請時間擬訂於108年12月15日至109年1月15日。
三、因本校之「國家講座」申請教師須經本校校教評會議審核(提案截止日108年12月26日,會議時間109年1月9日),「學術獎」申請教師須循本校行政流程辦理推薦,因此本處預定於108年12月25日截止收件。
四、承上,建請有意申請之教師參考教育部前次來函及其申請表格先行準備,惟仍應以教育部正式來函規定及表格辦理。
五、檢附教育部前次來函、旨揭獎項辦法及相關申請表格各一份供參,或請參考教育部網頁(https://depart.moe.edu.tw/ED2200/News.aspx?n=C68D477F666DE5C8&sms=AD9EC27AC49C5C7E)。
六、教育部承辦人:高教司王小姐,(02)7736-6719。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