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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109年度「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申請(2/24止)

說明:
一、依科技部109年1月14日科部科字第1090003760號函辦理。
 
二、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修正重點為修正「研究學者」資格不分國內外科技人才,補助期間調整為依研究計畫執行期間,總補助期間最長為六年;並增列明訂本要點各項補助項目之性質。
 
三、旨揭計畫申請案採線上申辦方式,請於109年2月24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至科技部網站「學術研發服務網」(http://www.most.gov.tw/)完成線上申請作業,未依規定辦理、線上申請文件不全、逾期未完成線上作業或未送達者,一律退件不予受理。
 
四、依前開修正後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規定,請於線上申請時併附下列資料,俾利科技部查核:
(一)受延攬人資格審查得經系所相關會議審查通過後,填報附件3「延攬研究學者檢核表」送系所主管及院長核准,並上傳於「申請機構完成審查程序之相關證明文件」項目。
(二)請另行提供獲得博士學位後,至申請截止日前於國內外教學研究機構從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之工作證明,並上傳於「現職、學經歷及身分證明文件」項目。
(三)其他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及其單位規定,自然科學、永續研究發展司及生命科學研究發展司所有學門之申請人須提供「研究學者合作對象同意書」。
 
五、檢附科技部來函、作業要點、申請作業方式說明、延攬研究學者檢核表、計畫申請書及研究學者聲明書各乙份,其他相關表單請至科技部網站「學術研究」項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中「延攬科技人才」之「補助延攬研究學者」項下下載使用。
 
六、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逕洽科技部科教國合司,電話:(02)2737-7106、7987、7236。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逕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
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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