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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玉山(青年)學者計畫申請(3/16止)

一、依教育部109年1月31日臺教高(五)字第1090010648H號函及「教育部協助大專校院延攬國際頂尖人才實施作業要點」辦理。
 
二、依據上開要點,延攬人才分為玉山學者及玉山青年學者兩種類型,並分依領域設置人文藝術、社會科學、理學、醫學、生命科學及農學、工學等6個類科進行審查。
 
三、來函重點摘錄如下,其餘規定請詳附件。
(一)本校109年名額分配及送審方式如下
1、預核名額2又1/3個單位,申請案採隨到隨審。
2、申請名額5個單位,申請案一年審查1次,送審後未獲通過者,單位額度將不退還學校。
(二)教育部補助經費額度
1、玉山學者
(1)非法定薪資每年至多500萬元,一次核定3年,若屬短期交流人員,依實際服務時間依比例核給。
(2)提供每年至多150萬元之行政支援費用,一次核定3年;前述費用可用於行政助理人事費(含薪資、勞健保及退休金或離職儲金等)、教學與研究之業務費等,上述費用全數為經常門。
2、玉山青年學者
(1)非法定薪資每年至多150萬元,一次核定5年。
(2)提供每年至多150萬元之行政支援費用,一次核定5年;前述費用可用於行政助理人事費(含薪資、勞健保及退休金或離職儲金等)、教學與研究之業務費等,上述費用全數為經常門。
(三)另教育部已建置玉山學者計畫網站(網址:https://yushan.moe.gov.tw/TopTalent/),自109年起,計畫申請須至系統填寫計畫書,並至網頁登錄職缺需求、後續亦須上傳年度績效報告、執行成果。
 
四、本校審查作業
(一)各學院擬延攬之人才需經系所及學院教評會議審查通過(倘超過二位請各學院排列優先順序)後,再將申請書送至研發處辦理。
(二)為利各學院延攬優秀人才作業,校方將循新聘教師程序及配合新進教師遴聘期程,審查並排序各學院提出之申請案提送教育部。
1、109年度申請名額之申請案,請各學院於109年3月16日前提出,本校審查通過後,將另行通知各學院於109年4月10日前完成上述系統登錄作業,並列印計畫申請書1式10份及電子檔1份送至研發處續辦。
2、109年度預核名額之申請案,請各學院於109年5月19日前提出,本校審查通過後,將另行通知各學院完成系統登錄等作業。
 
五、檢附教育部計畫作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修正後「教育部玉山(青年)學者計畫申請書」格式中、英文版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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