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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109年度「鼓勵大學部學生參與專題計畫措施」(6/1止)

一、依據本校「鼓勵大學部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措施」辦理,相關申請重點如下:
(一)申請名額:約240名(實際名額須扣掉科技部當年度核定名額),以各學院全職大學部三年級在校學生人數比例(四捨五入)為核定原則,另依據各學院前一年獲補助學生續留本校之情形微調分配名額。
 
(二)申請資格:
1、學生:
(1)本校大學部一年級學生:限以特殊選才資格入學者。
(2)本校大學部二及三年級學生,且其歷年在學成績於全系(班)排名前百分之50以內者,或有申請當年度「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
2、指導教授:本校專任教師,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圖書設備及耗材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每年度以指導三位學生為限(不含指導獲「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學生)。
 
(三)申請期限及方式:
1、學生於6月1日(星期一)17:00前繳交下列資料至所屬學院俾便辦理審查作業。
(1)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
(2)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
(3)學生歷年成績證明。
2、各學院於6月22日(星期一)12:00前填覆推薦優先次序名單(https://form.jotform.me/61011453785452)擲送研發處彚辦。
3、前揭次序以有申請當年度「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者、「具弱勢學生資格者」或「以高雄在地議題為研究主題者」為優先考量。
4、研發處於7月初統一公告錄取名單。
 
(四)研究期間、補助經費項目及金額:
1、未獲「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每位學生每月補助參仟元。研究期限分為兩期:
(1)第一期為1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滿後發放第一期研究助學金。
(2)第二期為110年1月1日至5月31日,學生須於110年6月30日前繳交經指導教授認可之研究成果報告至各學院俾憑請領第二期研究助學金。
2、未申請「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每位學生每月補助壹仟元。
3、獲「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若於11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止持續協助教師執行研究計畫,每位學生每月補助參仟元,且須於110年6月底前繳交經指導教授認可之研究成果報告至各學院俾憑請領該項研究助學金,所繳交之報告內容僅須涵蓋110年3至5月之研究成果。
 
二、有關本計畫措施、作業流程、大學部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請詳參附件。
 
三、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核定名單約於五、六月份公告,研發處俟公告後再行轉知各學院實際分配名額,俾便辦理後續審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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