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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109年「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第2次甄選(8/31止)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17日臺教文(三)字第1090084843號函、「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本校申請教育部『學海築夢計畫』校內審查作業要點」及「本校學生赴海外實習實施要點」辦理。
 
二、109年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第二次甄選,相關作業時程如下:
(一)109年9月1日以前:上傳校內甄選辦法。
(二)109年9月30日以前:各校提出申請補助計畫書(僅收新計畫案)。
(三)109年10月至11月間:審查各校計畫書(包括初審及複審)。
(四)109年11月30日以前: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三、為符合函報教育部時效,請有意申請教師於1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5點前將校內申請初步計畫書(如附件3)及相關申請文件(如附件4-6)繳交至國際事務處學生交換事務組張心玲小姐收(行AD2004室),另將初步計畫書電子檔(附檔名為.doc)傳送至oia.exchange2@mail.nsysu.edu.tw 。
 
四、旨揭計畫詳細資訊、申請文件表格及相關辦法歡迎至本校國際事務處網頁(https://oia.nsysu.edu.tw/p/404-1308-238696.php?Lang=zh-tw)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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