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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109年度第2次補助邀請傑出學者及文學藝術家蒞校講演申請(9/11止)

一、依本校「邀請傑出學者及文學藝術家蒞校講演要點」辦理。
 
二、本次受理申請方式:
(二)申請教師請「填妥」線上表單、「上傳附件」後,再按「提交」。
(三)上傳附件:請將下列佐證文件彩色掃描成PDF檔後上傳。
1、第7項「來訪學者個人資料」,其等級請檢附佐證資料並劃線特別標示之。
2、第8項「來訪學者蒞校期間行程」。
3、第9項「講題摘要或表演內容」。
(四)提交後,線上表單會自動將「申請表之PDF檔」寄至申請教師及其他聯絡人之電子信箱。請申請教師將申請表雙面列印並於第1項「申請教師簽章」欄位簽名或核章後,於109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至本處彙整。
 
三、紙本申請表送至本處後,如欲更新表單,請重新填寫線上申請表,並於第16項點選「更新申請表」,無須重新遞送紙本申請表。
 
四、如邀請學者及藝術家蒞校講演屬「會議/研討會演講」,請依據本校「學術活動補助」規定申請。
 
五、本補助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申請教師如獲核補助,不得以同一申請事由向校內單位重複請領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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