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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8月2日至6日期間受理

主旨: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自110年8月2日(星期一)至6日(星期五)期間受理,請依說明惠辦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如參考資料。

二、學生申請程序:
(一)擬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即日起可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網頁下載或逕至註冊課務組領填申請書(含志願表)。

(二)持填妥之申請書(含志願表)於申請期間內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填具學業成績資料。

(三)於期限前(8/6)將申請書連同副教授以上二人推薦函、歷年成績單及系所指定繳交之資料送達擬逕修讀博士學位系所提出申請。

三、系所審查程序:
(一)收到學生申請資料後,請確認申請書是否經註冊課務組填具學業成績。
(二)請召開系務(所務、學位學程)相關會議審查,並請將審查結果填註於學生申請書上,連同會議紀錄,送院長簽章後,於8月31日(星期二)前擲交本處註冊課務組。

四、學生得選填至多三個志願,申請資料分別送系所審查,教務處依系所審查結果及學生志願序,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通過者自110年度第1學期開始逕修讀博士學位。

五、檢附各博士班本學年得招收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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