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宣導說明 (如附件)
主旨:教育部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宣導說明 (如附件) ,請各單位加強宣導,並提供教師參考使用 ,以建立正確之著作權觀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3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119214號函辦理。
二、教師在學校授課時,因教學需要而影印他人的書籍、文,或利用他人的文章、圖片或出版社提供之資料來製作教材,將涉及「重製」、「公開演出」、「公開上映」 及「公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皆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方屬合法之利用著作。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http://www.tipo.gov.tw/)首頁/著作權/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歡迎下載利用。
四、適值防疫期間,彈性授課方式如採線上教學,其相關上傳資料仍應符合著作權法之規範,如對於著作權有相關之疑慮,本校提供一般法律諮詢窗口張士元法務助理/校內分機2024,專利法律諮詢窗口李佳芬行政二級組員/校內分機2651。
五、本校智慧財產權宣導網(https://ipr.nsysu.edu.tw),著作權授權書範本下載(https://ipr.nsysu.edu.tw/p/412-1059-17327.php?Lang=zh-tw)
六、檢附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