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1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暨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校系分則登錄作業
主旨:檢送111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暨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校系分則登錄作業,請依說明惠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110年9月7日甄(111)字第1101910052號函辦理。
二、111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暨「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輸入作業,自110年9月16日下午2時起至110年9月23日下午5時止開放登錄,請逕於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首頁(網址:https://www.cac.edu.tw/),選擇網頁內「繁星推薦」或「申請入學」之選項(任選其中之一網頁皆可),進入後選擇左下方「大學作業資訊系統」選項,再點選該選項下之「校系分則輸入作業」功能鍵,即可進行校系分則輸入作業。敬請貴系留意簡章校系分則內容需與「選才標準」及「評量尺規」審查項目對應。
三、大學繁星推薦與申請入學招生管道中,同一校系(組)所參採(檢定、比序、篩選、採計)學科能力測驗之科目合併計算至多使用4科(數學A與數學B視為一個學科能力測驗之科目),請各系(組)妥適訂定學測參採科目。另,依教育部110學年度公私立大學校院招生檢討會議有關校系分則填列原則:校系不論採單個或數個招生分組,訂定簡章分則內容時,繁星推薦暨申請入學校系其數學參採考科及申請入學校系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內容,應與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站於110年4月30日公告之「大學申請入學學習準備建議方向暨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招生管道數學考科參採情形」內容一致。此外,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之校系一覽表已於110年8月31日公告,甄選會系統將配合控管,除新增學系外,不再受理英聽檢定之修正。
四、111學年度起各學系於「申請入學」若以招生分組進行招生,其各招生分組分別明定之檢定、篩選倍率參採之學測科目應依校系選才規劃而有不同規範。但屬學籍分組、採計術科(音樂、美術、體育)者、公、自費分組、因名額限制確有分組需求者(APCS、青年儲戶、願景組、獎學金受獎人數等),得不受前開限制。若未符合規定之校系名單,甄選會將呈報教育部作為招生名額核定之參考。
五、「申請入學」第一階段同級分(分數)超額篩選所使用之科目,除現行同級分(分數)超額篩選規則外,另增訂校系可再就其參採學測科目中,以分科進行超額篩選。故校系於同級分(分數)超額篩選欄位中,第一順序統一訂定為現行之「校系要求檢定、倍率篩選及採計之學科能力測驗科目成績總和」,其餘次項可依需求自參採之學科能力測驗科目中,擇訂某單科作為同級分(分數)超額篩選之科目。
六、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另提供110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檢定組合查詢系統,俾利各學系訂定學測檢定標準,請至網址https://ap.ceec.edu.tw/SatLevelCombSch/Login.aspx查詢,查詢所需之帳號密碼請見附件二、肆。
七、「申請入學」招生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作業重要日期詳如附件一):
(一)甄選委員會公告通過第一階段篩選日期:111年3月31日(四)。
(二)考生審查資料網路上傳截止日期:111年5月9日(一)。
(三)各校下載考生審查資料日期,俟甄選委員會調整排定後另行通知。
(四)指定項目甄試(筆/面試)日期:111年5月23日(一)~24日(二)期間辦理。各學系請配合至遲於面試前三天公布詳細面試相關事宜,以免引發不必要之爭議。
八、校系分則輸入帳號、密碼將另以電子郵件寄送學系承辦人,完成校系分則輸入後,請自行列印書面資料核對並確認無誤後,併同保密切結書,送單位主管核章後,務請於110年9月23日(四)下午5時前送交本校教務處招生試務組,以利後續作業進行。
九、學校資料設定(參加學系、修改學系名稱、新增招生分組)及本校總則部份,一律由教務處維護。
十、附件清單
(一)附件一 111學年度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作業時程
(二)附件二 111學年度繁星推薦暨申請入學招生作業注意事項
(三)附件三 111學年度繁星推薦暨申請入學招生校系分則填寫說明
(四)附件四 111學年度校系分則身心障礙文字示例
(五)附件五 111學年度申請入學招生試務保密切結書
(六)附件六 110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各校系學測檢定及分發比序錄取標準一覽表
(七)附件七 110學年度申請入學各校系篩選標準一覽表
(八)附件八 110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與各科成績標準一覽表
(九)附件九 110學年度指定考試科目各科成績標準一覽表
(十)附件十 110學年度繁星推薦暨個人申請校系分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