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教育部第26屆國家講座 (校內受理至12/27)
主旨:教育部第26屆國家講座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時(校內截止時間)止受理申請,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14日臺教高(五)字第1100171452號函辦理。
二、國家講座之申請對象為大學專任教授(編制內),於111年1月28日時年齡未逾70歲,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中央研究院院士、或曾獲得教育部學術獎滿3年以上者、或在國內外學術或專業領域上有與前2項相當之傑出貢獻者。
三、申請領域及獲獎名額:
(一)人文及藝術:2名。
(二)社會科學:2名。
(三)數學及自然科學:3名。
(四)生物及醫農科學:3名。
(五)工程及應用科學:3名。
四、檢附推薦書格式及學校檢核表如附件(得逕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網站/電子布告欄下載)。報部時請隨文檢送推薦書(含中、英文版Word格式及「用印後」PDF格式電子檔)及送審著作(含PDF格式電子檔)紙本各1式6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填表時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中文、英文推薦書及英文簡介(curriculum vitae)(含Word格式電子檔):主持人簡介部份請依推薦書表列項目詳實填列,其中教學及帶領研究團隊表現相關績優事蹟,請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或評估資料。
(二)送審著作:
1、請自行擇優選取代表著作至多5件(含PDF格式電子檔)。
2、參考著作部分請於推薦書以表列方式呈現,無須檢送著作。
3、去年度曾提出申請者,應註明新增之著作,俾利審查。
4、無論得獎與否,送審著作不予退還。
五、教育部規定申請案應經校教評會審議通過,又本校本學期最後一次校教評會議於110年12月30日召開,爰敬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110年12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將申請資料送交研發處,以利提送校教評會審議。
六、檢附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及推薦書格式各1份供參或至教育部網站 (https://depart.moe.edu.tw/ed2200/News.aspx?n=C68D477F666DE5C8&sms=AD9EC27AC49C5C7E )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