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補助】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度「學術攻頂研究計畫」申請(9/19止)
主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度「學術攻頂研究計畫」構想書,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19日(星期一)前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1年8月31日科會綜字第1110055595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支持具有高度研究潛力或具國際競爭力之學者與團隊,以強化我國前瞻研究,研發關鍵科學技術或建立人文社會典範。
三、計畫主持人請務必先行詳閱旨揭計畫徵求公告各項規定,除須符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不含第二款人員),並具下列三款之一情事,且經申請機構依其相關學術審查程序審查後推薦之研究學者:
(一)曾獲國內外重要學術獎項;
(二)有極為傑出研究表現;
(三)執行該會其他大型專案計畫成效優良,具深化研究潛力而獲該會學術處邀請研提本計畫。
四、申請:
(一)旨揭計畫分構想書及計畫書兩階段申請,計畫均以英文撰寫,俾便進行國外審查作業。
(二)得為個別型或單一整合型研究計畫。
(三)本計畫分為「數學及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工程及應用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含人文學、科學教育)」四領域。如屬跨領域者得先勾選主要領域;並於申請書內容末段中加上次要領域之敘述,以確保進行跨領域審查程序。
(四)旨揭計畫規劃一期5年,採分年核定,執行期間原則自112年8月1日至117年7月31日;實際執行期間依審查結果決定。
五、計畫書審查階段未獲推薦者,得自該會函知本計畫未通過之次日起十日內,修改計畫書內容,提出厚實中堅計畫函送該會申請,由原學術處依各處厚實中堅計畫時程辦理;如未依前述申請厚實中堅計畫,並於當年度未申請且未執行該會專題研究計畫,得自該會函知本計畫未通過之次日起一個月內,修改或另提計畫書內容,函送本會申請專題研究計畫,由原學門依隨到隨審方式辦理審查。
六、檢附來文電子檔、主持人聲明書、徵求公告及申請機構推薦書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