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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2年「大專校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標竿計畫」申請案(11/23止)

主旨:有關教育部徵求112年「大專校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標竿計畫」申請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11月11日臺教高(一)字第1112204555號函辦理(附件1)。

二、旨揭計畫係教育部為提升大專校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研究能量,培育人才並強化國際能見度,提出具社會貢獻之研究成果,旨揭計畫結束後得銜接申請教育部深耕計畫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

三、本計畫包含17個領域,每一領域僅能提出一申請案,故以學院為單位提出計畫申請。計畫每年補助至多新臺幣500萬元,獲補助者應編列補助額度10%以上之配合款,另得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規定,向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申請博士級研究人員補助。

四、經費請依「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規定辦理,採統塊式經費方式,得編列資本門及經常門,資本門至多占20%,其餘未盡事宜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五、貴學院如擬提出申請,請依下列期程辦理:
(一)於111年11月23日前(校內截止),繳交「計畫摘要表(附件2)」電子檔(含WORD檔及PDF檔)予研發處,每案1份,每案至多1頁。計畫摘要表僅為教育部申請案領域分類及聘請審查委員之參考,非審查項目。

(二)於111年12月9日前(校內截止),
1、繳交「計畫書」紙本一式15份(含1份留存)及電子檔(含WORD檔及PDF檔)予研發處,計畫正文至多50頁(不含封面、目次及附件)、A4大小、14號字、雙面列印,計畫書格式如附件3。
2、計畫書應檢附符合申請條件之佐證資料,含實體空間、國際表現、學術表現。詳請參閱附件4。


六、有關各申請計畫領域相對應QS世界大學排名系統學科之次領域,是否於2020年-2022年曾於QS世界大學排名前500名的相關資訊,將請本校校務研究辦公室協助查詢。如撰寫計畫時需此資料,屆時請聯繫本校研發處李奕均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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