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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113年度「建置功能性磁振造影儀及共同使用服務計畫」(7/5截止)

發佈日期 : 2024-06-21

一、依據國科會113年6月13日科會文字第1130039153號函辦理。

二、 國科會為提升國內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者功能性磁振造影(functional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簡稱 fMRI)使用需求,將補助建置1部fMRI,以增進國內研究者發展具前瞻性及創新性之大腦心智功能相關研究,且應於儀器建置完成後,提供全國人文與社會科學相關領域之研究者共同使用,並進行人才培育。

三、 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應符合以下資格:

(一) 計畫主持人應為人文與社會科學學者。

(二)共同主持人需為熟知建置fMRI儀器在大腦心智功能研究之重要性並瞭解其研究特質者。

(三) 可視計畫需要,邀請各相關領域或跨校具有相關專長的學者擔任。

四、 計畫申請:

(一) 「專題研究計畫」,並於「新增申請案」項下「專題類-隨到隨審計畫」計畫類別點選「一般導向專案研究 計畫」;研究型別請點選「個別型」;計畫歸屬請勾選 「人文處」;學門代碼請勾選「H12A4 實驗及認知心理學」。

(二) 提供配合款部分,需詳列說明並出具同意書。

五、 執行期程:建置期計畫之執行期限由計畫主持人依儀器建置所需時程妥善安排,但至多以2年為限。執行期間原則自113年9月1日起。

(一) 第一階段建置期:執行機構需完成fMRI儀器建置,並擬訂儀器維護、管理、升級等相關制度與辦法,亦可規劃未來擬推動之研究議題。

(二) 第二階段共同使用服務期:執行機構需依建置期規劃,維護與管理儀器,並對外公開提供共同使用服務。

六、國科會聯絡人:

(一) 人文處洪小姐,電話:02-2737- 7552;email:yhhong@nstc.gov.tw。

(二) 資訊處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90、02- 2737-7591、02-2737-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