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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3年「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7/5截止)

發佈日期 : 2024-06-29

一、依教育部113年6月18日臺教高(二)字第1132201672號函辦理。
二、計畫執行期間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申請項目包含拓點招生、假日學校、東南亞語課程、學術 活動、學生見實習計畫等。
四、申請書應力求詳盡,各項目及計畫書建議請參考附件。
五、學術單位或個別教師皆可提出申請,請於7月5日前將計畫書寄送至yuchuan@mail.nsysu.edu.tw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