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修正專題研究計畫報告撰寫格式 ,並自即日起實施
發佈日期 :
2024-10-25
一、依據國科會113年10月11日科會綜字第1130071363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報告撰寫格式修正內容摘要如下:
(一)成果報告應適當揭露研究過程中(包含研究構想、計畫執行、成果撰寫)計畫參與人員(包括各級專、兼任人員 或已畢業之學生等)之貢獻、工作項目完成情形及相關成果發表狀況。
(二)計畫已有論文發表者(不包括學生學位論文),得摘錄論文內容作為成果報告內容或納為附錄,並請註明發表刊物名稱、卷期及出版日期及與計畫之相關性;不得逕以該論文作為成果報告。
三、檢送國科會修正後報告撰寫各1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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