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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115年度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11/24截止)

一、依國科會114年9月15日科會科字第1140067151號函及該會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下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有關延攬作業及受延攬人資格規定如下:

(一)依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受延攬人分國科會講座及研究學者二類,受延攬人在執行旨揭計畫期間應不得為國內任一機構編制內或按月支給待遇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

(二)依作業要點第五點規定,國科會講座研究計畫採隨到隨審;研究學者研究計畫則依國科會公告辦理,以每年辦理一次,補助期間以當年8月1日起為原則。

(三)依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規定,延攬之研究學者資格有二,符合其中一項資格者,即可申請。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114年11月24日(星期一)前逕至國科會網站線上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申請資料如下:

(一)補助延攬研究學者申請書。

(二)個人資料表。

(三)補助延攬研究學者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

(四)申請機構完成審查程序之相關證明文件:受延攬人資格審查得經系所相關會議審查通過後,填報附件「延攬研究學者檢核表」送系所主管及院長核准,並上傳於「申請機構完成審查程序之相關證明文件」項目。

(五)現職、學經歷及身分證明文件。

(六)申請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處、生命科學研究發展處所有學門者須提供「研究學者合作對象同意書(表CIF1110)」。

四、檢附國科會來函、作業要點、115年度申請作業說明、延攬研究學者檢核表及相關申請文件各1份,其他相關表單請至國科會網站(https://reurl.cc/jr4qXM)下載使用。

五、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逕洽國科會科教國合處,電話:(02)2737-7105,Email:yywang@nstc.gov.tw。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逕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Email:misservice@nst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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