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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115年「鼓勵教師開設短期出國研修課程」申請資訊如說明(11/28截止)

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鼓勵教師開設短期出國研修課程補助要點」辦理。

二、申請日期:114年11月3日起至11月28日止,此次申請適用預計於115年1月至10月出國之課程。

三、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申請期限內,備齊下列申請文件後 ,逕送本校國際事務處學生交換事務組彙辦:

(一)申請表

(二)課程計畫書(詳細說明課程簡介、課程目標、教學方式 、校內授課內容進度、國外學校及機構簡介、預期效益 、曾獲補助課程之執行成果與國外學校或機構之後續合作效益、每日海外行程規劃,並請明列預計授課教師及課程堂數,國外教師授課時數至少需6小時以上及課程 開課記錄);尚未開課之課程最晚於計畫出國前繳交補齊課程大綱。

(三)預算表。

四、 隨函檢附下列文件,請卓參使用:

(一)申請表

(二)經費編列相關標準-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綜合保險費率表

(三)本課程補助要點。

五、旨揭課程詳細資訊、申請文件表格及相關辦法歡迎至本校國際事務處網頁(https://oia.nsysu.edu.tw/p/404- 1308-364689.php?Lang=zh-tw)查詢及下載。

六、國際處於今(114)年12月下旬召開審查會議,並邀請通過初審之課程開課教師出席簡報。視當年度預算及審查會議決議每案實際補助金額。課程內容規劃完整度,以及非首次申請案件之往年計畫的執行成效及結案行政作業情形 ,將列為本次審議的重要考量項目。

七、本案連絡人:國際事務處學生交換事務組張心玲小姐(分機2635;oia.exchange2@mail.nsys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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