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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第12屆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候選人 ,請依說明推薦候選教師或符合候選資格教師自我推薦參與遴選(11/26)

發佈日期 : 2025-11-25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18日臺教資(一)字第1142703663A號 函所送之教育部第12屆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及獎勵實施計畫辦理。

二、教育部將遴選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至多5名,各頒發獎狀、獎牌及獎金每人新臺幣30萬元。教育部傑出通識教育 教師推薦暨遴選原則如下:

(一)具有明確的通識教育理念,並能充分體現於所開設之通 識課程中,若兼能體現於研究成果中亦佳。

(二)通識課程教學內容與方法能激發學生學習動機,拓展跨域視野,養成學生對知識、價值與生命進行反省、批判 、探索跨域或統整之能力,並以此為學生的創新與行動抉擇能力奠基。

(三)課程實踐能充分達成通識教育目標,教學成效深受同儕 與學生肯定,足為楷模。

(四)曾獲得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者,不得重複被推薦。

三、本校可推薦至多2名教師參選,西灣學院預定於115年1月 初召開遴選委員會。凡符合以下候選資格者,得由西灣學 院各中心(學程/所)主管推薦或由教師自我推薦參加校內 遴選。受推薦之候選人基本資格如下:

(一)應為本校專任教師(含專案教學人員、約聘教師)或兼任 師資。

(二)6年內(自108學年度第1學期至113學年度第2學期),應 有開設學校認定之通識課程至少6學期以上之經歷(含寒暑假課程),且2年內曾開設通識課程(自112學年度第 1學期至113學年度第2學期)。

(三)不能只教授微學分通識課程,應至少教授一門非微學分 之通識課程之通識課程。

四、西灣學院各中心(學程/所)主管推薦或自我推薦參加遴選 之教師請依前述推薦原則填寫下列資料,並於114年12月 22日(星期一)前紙本逕送承辦人林秘書(分機5850):

(一)西灣學院各中心(學程/所)主管推薦教師參選,需填寫推薦表,並請受推薦教師填寫候選人資料。

(二)自我推薦之教師,請填寫並提供候選人資料。

五、教育部訂於114年11月28日(週五)中午12時15分至45分 辦理線上說明會議,有意參加者,請於11月26日前填寫線上報名表,網址:https://reurl.cc/5bGanv

六、檢送教育部第12屆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及獎勵實 施計畫(含候選人資料表)、西灣學院推薦表及歷屆獲獎人 名錄等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