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規範遠距數位課程(含空中進修學院)之多元授課形式
一、依教育部114年5月12日臺教技通字第1142300603號函暨114年11月28日臺教技通字第1142302754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聽障生受教權,本校遠距數位課程(含同步及非同步)之多元授課形式,應提供完整字幕內容或建置其他合理資源配套措施,以落實保障聽障學生獲得平等受教權。 依教育部規定,相關措施最遲應於115學年度全面落實 ,並將列入各項獎補助之核配依據。
三、為提升教學可近性與學習品質,教務處教學發展與資源中心將於115年陸續辦理「課程字幕製作」相關工作坊;教師亦可使用「新網大」AI 模組自動產生字幕。惟該模組 具點數及使用期限限制,請有需求之教師及早申請。相關 申請及諮詢請參閱:https://lis.nsysu.edu.tw/p/406- 1001-362581,r286.php?Lang=zh-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