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與斯洛伐克科學院(SAS)共同 徵求2027年臺斯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add-on)(5/15)
一、依國科會115年3月31日科會科字第1150021576號函辦理。
二、合作領域:所有基礎及應用科學領域,包括人文科學領域 。
三、申請資格及方式:計畫申請書須由臺灣及斯洛伐克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合作計畫書內容,分別向國科會及斯洛伐克科學院(Slovak Academy of Sciences, SAS)提出。
(一)我方申請人: 1、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前項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 (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 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2、計畫主持人執行國科會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國科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 ,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二)斯方計畫主持人資格依SAS相關規定處理。
(三)本項共同研究計畫須經國科會與斯方兩方獨立學術審查後,再經兩方比對審查結果後選定推薦。
四、相關作業說明:
(一)校內申請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15日17時止。
(二)計畫執行日期:自116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需與斯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最短1年,最多不得超過3年。
(三)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每案每年以不超過新臺幣120萬元為原則,實際核定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若原計畫補助金額相當或高於雙邊協議設定金額之申請案,經審查推薦獲選定者,本會將僅依審查結 果核定加值經費。每件計畫每年補助「擴充加值」經費以不超過新臺幣60萬元為原則。
五、有意申請之教師請於115年5月15日17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將「計畫申請名冊」1份核單位主管章後逕送至本 校研發處,俾憑續辦函送國科會。
六、檢附國科會來函及計畫徵件申請須知各1份供參。
七、本案國科會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科國處廖亞旋研究員,電話 :02-2737-7557,E-mail: yhliao1@nstc.gov.tw。
(二)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 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