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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學生自行修習輔系雙主修申請學分審核事宜(申請期間:10/19~10/30)

發佈日期 : 2026-10-15

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學生自行修習輔系雙主修申請學分審核事宜

一、

依據本校「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四條第二項及「學生加修雙主修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學士班學生未事先請加修輔系/雙主修資格,而自行修畢規定之科目學分者,得於預計畢業學期,向加修輔系/雙主修學系提出「學分審核」申請,並以該學年度之輔系科目學分表/雙主修必修科目表為審核標準。

「學分審核」得包含預計畢業學期修習之科目學分,經審核通過後,取得輔系/雙主修資格畢業。
二、申請時間:115年10月19日起至10月30日止。
三、申請程序:
(一)申請學生,請依申請檢核學年度之輔系科目學分表/雙主修必修科目表進行檢核及填寫學分審核表後,並檢附以下資料送交輔系/雙主修學系審核:

  1. 申請檢核學年度輔系科目學分表/雙主修必修科目表。
  2. 歷年成績單。
  3. 選課紀錄(本學期尚有修習科目者需檢附)。

(二)學系審核規定:

  1. 學系審核不符合:如學生不符合輔系/雙主修規定,學系逕行退件。
  2. 學系審核符合:學生須於申請期限內(10月30日前)續將學分審核表及相關資料送交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三)教務處註冊組將於11月13日前完成審核,並將結果通知學生。
(四)申請流程及學分審核表,請參閱附件一至附件三。
四、

本校輔系/雙主修相關辦法、輔系科目學分表、雙主修必修科目表及學分審核表,請至本校教務處網頁【學生專區→學籍及成績查詢→輔系/雙主修 】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