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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第31屆國家講座(校內申請截止日12/10)

發佈日期 : 2026-11-05

教育部第31屆國家講座

一、申請資格及名額:
(一)申請資格:

  1. 大學專任教授(編制內),於 115年12月31日時年齡未逾70歲;
  2. 非為現任校長;
  3. 未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或第15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
  4.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 中央研究院院士、
  • 曾獲得教育部學術獎滿3年以上者、
  • 在國內外學術或專業領域上有與前2項相當之傑出貢獻者。

(二)各類科得推薦申請人4名為限,獲獎名額如下:

  1. 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各2名。
  2. 數學及自然科學、生物及醫農科學、工程及應用科學:各3名。

二、

因歷年來「人文及藝術類科」及「社會科學類科」獲獎案件較少,請相關系所鼓勵前述類科教師踴躍申請。

三、應檢附之申請資料如下,並請檢附紙本各1式6份及電子檔1份。
(一)各項資料內容如下:
1、中文、英文推薦書及英文簡介(curriculumvitae,含Word格式電子檔):請詳實填寫被推薦人之學歷、經歷、研究過程、曾獲學術獎勵情形及重要研究成果說明。
2、送審著作:
(1)請自行擇優選取代表著作至多5件(含PDF格式電子檔)。
(2)參考著作部分請於推薦書中以表列方式呈現,無須檢附著作。
(3)去年度曾提出申請者或曾獲得學術獎、國家講座者,應註明新增之著作,以利審查。
(4)無論得獎與否,送審著作均不退還。

四、

敬請有意由本校推薦申請之教師,於115年12月10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將申請相關資料送交研發處循行政程序辦理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