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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院】107學年度教學績優教師遴選(4/23止)

一、本院教學績優教師甄選事宜悉依本校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辦法(附件01)、及本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辦法」(附件02)辦理。  另依「國立中山大學教學學術倫理實施方案」(附件03),申請人應檢具近三年內參加學術倫理課程講習或研討證明。
 
二、申請程序:由系所依教學成果、教學歷程檔案遴選推薦。每系至多推薦三名、獨立所至多推薦二名為原則。學位學程由院長徵詢該學程主任及參考該名教師教學成效予以提名。請填寫「教學績優教師遴選評分表」(附件04)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經系所確認並核章後,於4月23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擲回院辦公室。   
 
三、下列紙本資料轉送各系所主管,敬請申請教師逕洽各系所主管查閱:
  1. 前一學年度之「優良課程」名單。
  2. 前一學年度之「教學意見調查」滿意度達6分以上之課程名單。
  3. 前一學年度「畢業生對系所與任課教師滿意度問卷」之教師教學滿意度達6分以上之教師名單。
  4. 104學年度下學期至107學年度上學期之專任教師講授及必修實驗類課程教學當量統計。  
 
四、為利審核,凡請申請教師務必提供佐證資料供委員參閱評核:
  1. 符合「教學基本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
  2. 「 開課情形及教材編纂 」相關資料:請提供105年到107年「教材及教學計劃」相關資料。
  3. 「教學成效」相關資料:
 ◆請提供105學年度上學期至107學年度上學期之「教學意見調查滿意度」(系統列印、填寫附表)  
 ◆請提供105學年度上學期至107學年度上學期之「畢業生離校問卷滿意度」(系統列印)
 ◆請提供105年到107年「教學榮譽事蹟」相關資料。   
 
  4.教學錄播(5分鐘為限);如需協助錄製,請逕向教發中心蔡志龍先生(分機2166)申請。 
  5.近三年內參加學術倫理課程講習或研討證明:http://ctdr.nsysu.edu.tw/
  6.教學歷程檔案:請申請教師務必更新並公開教學歷程網頁   http://www.opinion.nsysu.edu.tw/tp/
  7.若有其他相關資料,敬請標明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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