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臺南市政府文化局110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4/6截止報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110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計畫 開跑~~~
~~~歡迎有興趣的同學把握機會~~~
- 計畫理念
台南市擁有多元豐富的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資源,為使有志朝相關領域發展之學子習得實務經驗,同時讓各場館獲得人力與專業知識上的協助,藉此促進場館與學術單位的合作與交流。
- 申請對象
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休閒觀光、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大學生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 實習期間與最低規定時數
實習申請期間為110年7~8月,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
- 申請文件
- 實習申請書,請參閱附件。
- 一吋半身照片,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 學生證影本,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 申請辦法
- 寄送文件:紙本與電子檔並行
- 紙本:自簡章公告起至110年4月6日(星期二)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紙本資料郵寄至文化局承辦人,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 電子檔:自簡章公告起至110年4月6日(星期二)下午5點整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電子檔e-mail給文化局承辦人,標題請使用【申請110年暑期實習】○○○(申請人姓名)。
- 面談:預計於110年5月中前,由文化局召集相關單位辦理面談,確切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 報到通知:預計於110年5月底前,由各館通知報到時間與地點。
- 寄送文件:紙本與電子檔並行
- 實習證明
實習期間應完成最低規定時數,由文化局開立實習時數證明。
- 承辦人聯絡方式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文化資源科 許小姐
電話:(06)6320501、6321350
E-mail:w19889124@mail.tainan.gov.tw
地址:73049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