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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 補助案 (因應疫情處理原則)

科技部修正「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
 

說明:
修正重點如下:
(一)適用範圍:110年執行中之補助案。
(二)第三點有關臺德三明治計畫因疫情影響得延後執行,至多延後二期(一年)。已赴德研修之學員因疫情提前返臺,得依實際在德日數比例補助生活費。

檢附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

聯絡資訊—
本案聯絡人:
(一)科技部科研人才交流補助案變更(學生部分):本校聯絡人:研發處方佳瑄小姐,分機2609。
(二)科技部科研人才交流補助案變更(教師部分):  本校聯絡人:研發處陳嫚斐小姐,分機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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