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僑務委員會辦理110年獎勵國內學者發表僑務學術論著(6/30止)

主旨:僑務委員會辦理110年獎勵國內學者發表僑務學術論著,鼓勵教師及研究人員申請。

說明: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0年4月19日僑綜政字第1100700561號函辦理。

二、獎勵對象:具有我國國籍,並以下列各款之一身分發表有關僑務之學術論著者。
(一)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院校在職專任或兼任教師。
(二)國內學術研究機構現職專任或兼任研究人員。

三、「學術論著」包括學術期刊論文、學術專書及學術專書論文,獎勵範圍:
(一)包括僑務政策、僑社僑情、僑民文教、僑民經濟、僑生教育、各國僑務機關及政策等僑務相關主題;但翻譯著作,以及在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地區)出版之期刊論文、專書及專書論文不列入受理申請範圍。
(二)申請之學術論著以僑委會規定之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已公開發表或出版者為限。學術專書初版時若已提出申請,再版後不得再提出申請。

四、申請期間:1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以郵戳為憑)。

五、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表,並依申請項目檢附資料,於前揭時限前逕郵寄至僑委會。

六、檢附僑委會來函及要點(含申請表)供參,或參考該會網站(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List.aspx?nodeid=3722)。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