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

主旨: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科技部110年5月10日科部綜字第1100025942號函辦理。

二、科技部考量女性計畫主持人可能因懷孕、生產或育兒等因素,致使個人研究規劃無法配合現行計畫申請期程時,可檢附足資證明懷孕或生育事實證明文件,得以隨到隨審方式申請計畫。

三、檢送科技部來函電子檔、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