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新訂「國立中山大學研究中心設置管理與評鑑要點」
主旨:檢送本校新訂「國立中山大學研究中心設置管理與評鑑要點」,並廢止「國立中山大學研究中心設置與裁撤審查辦法」、「國立中山大學研究中心績效評鑑基本要點」、「國立中山大學研究中心評鑑要點」和「國立中山大學研究中心行政作業程序與原則」,自即日起施行生效,請查照並公告周知。
說明:
一、旨揭新訂要點業經本校110年6月9日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通過。
二、貴研究中心設置要點之依據,原為「國立中山大學研究中心設置與裁撤審查辦法」,因旨揭要點通過在案,各研究中心得逕行修正法規依據名稱為「國立中山大學研究中心設置管理與評鑑要點」。
三、檢附國立中山大學研究中心設置管理與評鑑要點及條文明各一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