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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教學大綱已開放建置(請於9/6前上傳)

主旨:110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教學大綱已開放建置,為配合學生選課及教學卓越課綱登錄之期程要求,請貴教師於110年9月6日前上網完成登錄,以作為學生選課之參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教師。

說明:
一、依據110年6月23日本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決議110學年度將於110年9月23日開學,學期週次調整為17+1週,第17週為學期考試,第18週為彈性自主學習週(教師可彈性運用以強化學生自主學習,例如可安排線上課程、或安排學生自主學習進行專題、探究、實作等),相關期程已匯入課程教學大綱系統內,亦請依據行事曆調整學期考試週次。俟函報教育部後將另函發送110學年度行事曆確認版並公告週知。

二、各系所課程大綱登錄情形,將於學生初選前統計(110年9月7日上午9時),並提報行政會議;另教育部曾來函重申教師授課大綱上網作業仍請於學生選課前完成,以供學生選課依據。

三、司法院釋字第684號大法官解釋,大學生權利受侵害應許提起行政爭訟,不以退學或類此之處分為限。本校學則第16條明訂,學生曠課統計於期末由任課教師依課程大綱成績評量規範扣減該科目成績。因課程大綱為重要評分依據,相關評定標準請於課綱說明,避免評分方式認定產生爭議。

四、為遵守智慧財產權之觀念,協助學生透過二手書機制取得教科書,請老師於學生初選前,於課程教學大綱提供下一學期所需書目及大綱,並於課堂中適時提醒或制止學生使用非法影印教科書。

五、學生初選(110年9月15日)後,如需更改全學期上課時間,應經已選課同學簽名同意,以保障所有修課同學權益。課程異動最遲需於學生辦理加退選(110年9月28日)前提出申請;開始加退選後如確需異動,需詳細說明異動原因,經教務長同意後,方受理更改。

六、檢附課務相關規定及表單:
(一)本校「課程大綱登錄」及「課程限修人數修訂」說明(附件一)。
(二)學生學習成效之概念簡介(附件二)。
(三)課程大綱登錄相關規定,請參考本校「教師教學守則補充規定」(附件三)。
(四)課表資料異動,請填寫「課表異動申請單」(附件四)。
(五)專任教師鐘點費發放方式,請參考本校「教師授課鐘點核計準則」(附件五)。
(六)教師請假出差調補課申請,請逕至本校人事差勤系統辦理,辦理方式請參考「教師請假、出差或出國補課差勤作業操作說明」(附件六)。
(七)教師請假代課,請依本校「教師請假補課、代課鐘點費處理要點」辦理(附件七)。
(八)其他課務法規及應用表單,可逕至本校教務處/法規專區/課程相關法規網頁,或教務處/表單下載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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