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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第二次公告「l10年海洋產業人才企業實習補助案」(7/31止)

主旨: 函轉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第二次公告「l10年海洋產業人才企業實習補助案」,敬請各系所協助宣傳並轉知所屬師生,請查照。

說明:

一、本補助案係為鼓勵企業及非營利組織參與高雄市辦理之青年職場實習計畫,並提供職缺供設籍於高雄市或就讀高雄市之大專院校青年學生利用暑假或學期期間至產業職場實習。

二、補助內容為針對參與該計畫之事業單位,經審查通過後可補助實習學生每人一個月之補助費用(最高以基本工資為原則),以及每一實習職缺之訓練導師,每人每實習案件新台幣8, 000元整。

三、申請補助資格以設籍高雄市之海洋產業相關企業,且 未獲其它政府機關與本案人才培育內容相關之補助 ;其中海洋產業則以「海洋能源」、「海洋生物科技」 、「海洋水科技」、「海洋礦資源」、「海洋文化」 、「海洋運動」、「海洋觀光遊憩」、「海洋監測」 、「海洋測繪」、「海洋資訊服務」、 「海洋工程」 、「海洋運輸及輔助」(含造船)、「海洋漁業」及 「海洋環境保護」等14項為主。

四、申請補助者,請依「l10年海洋產業人才企業實習補助 案」之規定,檢附申請單位補助申請書、企業實習同 意書、企業職場實習補助切結書、訓練導師資料表、未重複接受補助切結書及實習計畫書,於受理期限內 向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申請。

五、隨函檢附申請公告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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