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教育部來函由「國家發展委員會」通知有關歐盟執委會發布新版個人資料傳輸用「標準個資保護契約條款」及新聞稿事宜

主旨:轉知教育部來函由「國家發展委員會」通知有關歐盟執委會發布新版個人資料傳輸用「標準個資保護契約條款」及新聞稿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16日臺教資(四)字第1100092216號函辦理。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原函詳如附件一,歐盟原文新聞稿詳如附件二,新版條款詳如附件三、四。

三、新版條款自本年9月27日起取代舊版條款,在此期限前依舊版條款所簽署之契約效力可持續至111年12月27日。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