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24條、第52條及第21條附表1、第29條附表2、第39條附表4,業經內政部於110年7月27日以台內移字第11009118122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8月2日臺教文(二)字第1100102853號函轉內政部110年7月27日台內移字第11009118125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 )下載。 三、檢附教育部來文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