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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持續推動電子公文附件及資訊系統、網站提供下載、匯入匯出之可編輯文件、表單符合ODF文件格式事宜

主旨:轉知教育部持續推動電子公文附件及資訊系統、網站提供下載、匯入匯出之可編輯文件、表單符合ODF文件格式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7月29日臺教資(五)字第1100100173A號函辦理。

二、依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及本部「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執行計畫」,惠請各單位配合事項如下:
(一)依前揭計畫電子公文附件採用ODF文件格式之使用比例109年需達100%,本校110年1至6月公文附件ODF比例已達標,請總務處持續配合辦理。
(二)各單位網站、資訊系統提供下載及匯出匯入的可編輯文件應提供ODF文件格式,非可編輯文件則採用PDF文件格式提供,請各單位網站或系統管理人員持續配合辦理。
(三)學研計畫文件、表單及成果等相關文件範本優先以ODF文件格式製作,學校行政作業以ODF文件格式流通。
(四)鼓勵教師以可製作標準ODF文件格式之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並於教師在職訓練納入ODF文件格式課程。

三、本校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資訊可參考圖資處網站:資訊服務-自由軟體-開放文件格式(ODF)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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