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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系所學程於110年10月08日(五)前至本校「學務綜合資訊平台」登錄110學年第1學期導生名單

主旨:敬請各系所學程於110年10月08日(五)前至本校「學務綜合資訊平台」登錄110學年第1學期導生名單,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導師制度實施要點」(如附件)第四款第一目之規定「大學部學生得選擇該系教師為該一學年度之導師;研究生亦得自由選擇導師,原則上由論文指導教授擔任之。每位導師每學期輔導學生以不超過30名為原則。」

二、導師之聘期以一學年度為原則,除研究生外,以不更換導師為原則,各系所若有休假、離職及約聘之老師,請審慎評估是否聘任為導師。

三、各系所學程得依實際需要商請本校教師或具有輔導知能之專業人士為導師人選,供學生選擇,其相關辦法列入各系所導師制度施行細則。

四、導師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本辦法執行導師職責時,由系所學程主管另聘適當人選擔任,研究生尚未決定指導教授時,得自由選擇其導師或由系所學程主管指派。

五、請各系所學程導生名冊承辦人於110年10月08日(五)前至「學務綜合資訊平台」登錄導生名單,並列印「導師推薦表」及「導生名單(以導師為表列方式列印)」,核章後逕送學務處諮職組彙整,以利導師費發放事宜。

六、如有平台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吳宗憲(#2202);導師相關業務,請洽諮職組陳馨怡(#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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