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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110年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申請至9/24下午4時止,請各系所彙整名單至管CM4062室,逾期視同放棄

主旨:函轉財團法人元大文教基金會「110年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設置辦法及施行細則乙份,敬請各系所同仁協助公告並轉知鼓勵所屬學生踴躍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元大文教基金會110年8月25日元基字第1100000023號函辦理。


二、摘錄申請資格:

1.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家境困難之國內高中職、大學院校及碩士班在學學生

2.      前學年平均學業成績及操行/德行需八十分以上,並未受記過處分。

3.      需提供清寒證明,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免交所得稅、急難證明等。

4.      該學年已獲其他獎學金者,不得再申請本獎學金。

5.      經校方確實有獎助必要者,請檢附校方推薦函。

6. 雖未符第二項規定,惟有其他特殊事蹟,足資特別獎勵者。
 

三、摘錄繳交資料(請依編號順序由上而下排列):

1.   資料繳交檢核表。

2.   獎學金申請表。

3.   上一學年成績單影本。(若學校成績以等第表示請檢附對照表)

4.   自傳。(至少500字以上)

5.   校方推薦信。

6.   學生證正反影本。(需蓋有該學年第一學期註冊章、若學生證無註冊章者請另提供在學證明)

7.   身分證正反影本。

8.   家境困難證明,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免交所得稅、急難證明、校方證明書…等或本基金會認可之文件。

9.   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聲明書。

10. 受獎同學申請切結書。
 

四、摘錄錄取名額:每名獎學金貳拾萬元。總名額上限60-90名,各組獎學金名額由基金會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決議分配之。

【名額與金額】

  1. 大學組:第一次獲獎每名獎學金貳拾萬元、第二次獲獎每名獎學金拾萬元、第三次獲獎每名獎學金伍萬元,每名申請以三次為限。
  2. 碩士組:每名獎學金貳拾萬元,每名申請以一次為限。
  3. 本獎學金總名額以60 -90名為原則。各組獎學金名額、金額由元大文教基金會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決議分配之。

    **本院大學組及碩士組優先推薦各一名額,若各系所推薦一人以上,請各系所排序後送院。

 
五、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先上網填寫資料( https://forms.gle/LgtguksZ9CyAFvpL6 ),檢附上列第三點紙本資料,繳交 至各系所辦公室。

六、收件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0年09月24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請各系所彙整以上申請資料及推薦名單(如附件,電子檔另寄)送至管CM4062室,逾期視同放棄。


院承辦人:王示好 (分機4528)

基金會承辦人:林佑欣 Heidi Lin (02-2173-6060分機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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