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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貴單位籌辦110學年度第1學期符合貴單位教學需求之教學助理培訓課程

主旨:敬請貴單位籌辦110學年度第1學期符合貴單位教學需求之教學助理培訓課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教學助理培訓及考核辦法」,請各院於開學後一個月內籌辦訓練活動,請各單位先行籌劃,所需經費由高教深耕計畫-教學助理培訓計畫補助。

二、各單位訓練計畫請以院統整辦理,補助經費項目如下:
(一)鐘點費(外聘最高2000元/時,校內最高1000元/時)、講座交通費(實報實銷)。
(二)工讀生至多3人,每人以8小時*160元/小時核計(有關勞保、勞退等學校負擔部分將由本項經費一併支應,請自行核算學校負擔金額並加上工讀費始為申請金額)。
(三)雜支以業務費6%為原則。
(四)因應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所得代號為50者(如演講費、鐘點費、工讀費等),請自行加入公提為申請金額。
(五)本學期餐費可先申請,視經費情況酌予補助。

三、檢附本校「學術單位舉辦教學助理培訓經費補助申請表」(如附件),敬請於110年9月13日(星期一)前送本處教發中心審議,俾便核撥經費。

四、各單位培訓課程招生亦請函發其他學術單位供他院學生選修。

五、本處業已開發「教學助理培訓資訊網」(http://www.course.acad.nsysu.edu.tw/TAsystem/login.php)或由教務處首頁學生專區進入,各單位辦理教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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